人民網南昌1月9日電(時雨)去年,江西省教育部門開展了中小學校違規補課專項整治行動,有96名相關責任人員被處理,清退違規收費730多萬元。9日,江西省教育廳介紹,寒假即將到來,《關于進一步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教師寒假期間違規補課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已經下發,在寒假里,一旦發現違規補課現象,教育部門將進行嚴厲查處。
據介紹,2018年以來,江西省教育廳開展中小學校違規補課專項整治行動,先后查處違規學校80余所,清退違規收費730多萬元,處理相關責任人員96名。并且,近期江西省教育廳督辦查處了臨川三小、萬載一小、分宜中學等10余起違規補課行為,對有多名教師在校外培訓機構兼職上課的臨川三小和萬載一小以及有違規補課、違規招生行為的分宜中學,分別給予校長、分管校領導責令公開檢討、工作約談、誡勉談話,取消學校和違規教師當年評優評先資格,對學校和違規教師全市、縣(區)通報批評,扣減違規教師績效工資等處理。
寒假將至,《通知》明確,除對高三年級的學生,在堅持自愿和不收費的原則下,可在寒假適當安排教學外(時間不超過寒假1/3、惡劣天氣不得安排教學),全省中小學校(含民辦中小學校)在寒假期間務必做到“三個一律、三個嚴禁”,即:一律不得組織學生集體補課或上新課,一律不得舉辦學科培訓班、特長班、奧賽班、興趣班、提高班等,一律不得將校園、校舍出租給其它教育機構舉辦各類培訓班;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違規補課,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違規補課,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江西省教育廳強調,對寒假違規補課行為實行“零容忍”,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問責一起。對違規學校和校長、教師,要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評先資格、工作約談、責令檢查、誡勉談話、行政處分、調離直至撤職和取消教師資格”等處理。對違規學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進行約談并在江西省教育廳備案,同時在當年縣級政府高質量發展教育考核中記監管不力1次并倒扣分數;對違規的民辦中小學校,將約談學校舉辦者,情節嚴重的,給予縮減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處罰。